为加强国有企业和地方党的建设和社会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7月18日,泸州市江阳区委社会工作部、川南港务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长运公司四家单位共同签署党建共建协议。泸州市江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两新”工委书记张志方,川南港务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汉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桂林,川南港务公司党委委员、长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赵国平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川南港务公司党委副书记邓可万主持。
签约仪式上,杨汉勇介绍了川南港务公司及下属企业党的建设和经营业务情况。他表示,在泸州市江阳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民法院的党建共建,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引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为工作原则,以共同推动和落实“组织建设互促、党员干部互动、党建载体互用、结对帮扶互助、促进协同发展”为工作任务,不断推动党建共建走深走实。
张志方对川南港务公司及下属长运公司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并介绍了泸州市江阳区近年来深入实施基层党建提质扩面专项行动方面取得的成果。他表示,本次四方党建共建协议的签订,是形成互学互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融合发展新格局的良好开端,各方要坚定在党旗领航下,凝心聚力、和衷共济、携手向前,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共同推动企业发展与社会工作良性互动,为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党员共育、难题共解、发展共谋”的目标注入新动能。
在与会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区委社会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冯涛,川南港务公司党委副书记邓可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莉,长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德武分别代表四家单位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书》。随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知产庭、执行庭庭长张朝云为大家讲授了《民法典》。
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川南港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川南港务公司所属长运公司及其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党员和职工代表参加党建共建签约仪式。